股票配资话术 金现代: 关于“金现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15:10    点击次数:189

股票配资话术 金现代: 关于“金现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30        证券简称:金现代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3232        债券简称:金现转债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现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37 元/股)的 85%(即 7.96 元/股),预计可能触发“金 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7 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02,512,5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25,125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202,512,50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现转债”,债券代码“123232”。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 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 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6 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 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金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9.39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30,125,000 股为基 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2491 元(含税),“金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金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 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 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37 元/股)的 85%(即 7.96 元/股)。预计可能触发 “金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届时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规定,若后续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 修正“金现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 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触发修正条件时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 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